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1 00:09:54
《民法典》规定了民间借贷中可以办理抵押担保的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人可以将这些财产一并抵押。然而,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公益设施等特定财产不得抵押。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能办理抵押担保。《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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