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1 00:07:58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这里所指的房屋是广义上的房屋,即指一切固定于土地的,以建筑材料将特定空间从自然空间中隔离而供人们生产、生活之用的建筑物。所谓地上定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之上的自然物和人工物,如树林、桥梁、电线杆等。(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这里需要指出的土地使用权可用作抵押物而土地本身不可用作抵押物。这样规定不仅符合我国土地公有制的特点,而且也可以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这里所指的抵押人和(3)一样也指国有企业。(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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