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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9 00:02:19
法律分析。登录网上电子税务局,社保和税务在一起申报缴纳,可以全部解决所有的税费、社保费及其他费用申报缴纳,其余按提示操作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160;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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