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3 13:47:52
成为保证人,不仅需要具备积极条件,也需要具备消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某些组织不得担当保证人,或者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担当保证人。这些组织包括。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和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不能用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在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经济活动。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因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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