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3 13:50:40
在刑事诉讼中,机关在侦查阶段通过侦查手段查明有关案件事实,是机关正常行使侦查权的行为,获得的证据将作为指控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应付何种行使责任的基础。但是,有一部分案件,由于性质特殊,有关的证人等由于自己做证协助机关指控犯罪,可能会使自己和家人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在这些案件中,机关就要对证人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需要机关对证人等采取保护措施的特殊案件主要有以下4种。1、危害犯罪。这一类案件,对国家有害,对证人的威胁巨大。2、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本身就有极大的危害性。3、性质的组织犯罪。性质的犯罪,对证人的报复是一个明显的特点。4、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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