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3 17:24:58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当事人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一、民法典中借款合同可以中止吗。借款合同是可以中止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当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是可以停止发放借款,中止合同的。二、借款人有以下义务。1.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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