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3 15:24:54
可以。对离婚案件裁判类型及权利救济途径根据一审裁判类型的不同,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做了以下区分。1、一方起诉离婚,裁定不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不服的,可以就该裁定提起上诉。2、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未制作调解书,离婚案件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属于法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生效。此种情形,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不能提起上诉。3、调解的离婚案件,制作了调解书,离婚案件在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制作调解书的情形十分罕见,如确实发生此类情形,并且调解书送达前有一方反悔的,人民应当及时判决,对该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原被告双方均可提起上诉。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