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17:56:06
根据《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管理办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是征地主管部门和被拆迁人。具体来说,拆迁补偿协议应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订立。法律分析;根据《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协议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的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约主体是征地主管部门和被拆迁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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