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2 18:46:44
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有有很多不得做的,如试用期的约定、试用期的工资要求、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竞业期限等等,都有使用“不得”的法律要求,因此是不仅仅两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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