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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2 21:02:10
2021年被执行人新规如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者有多次不诚实行为的,可以延长一年至三年。如果失信人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履行完毕,则可以删除该失信人员的信息。如果同意失信人员删除失信信息的,也可以进行删除。另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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