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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2 20:20:14
北京2020年工伤伤残津贴的调整。为保障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经市批准,决定对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二、调整标准;(一)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的调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335元,二级伤残315元,三级伤残295元,四级伤残275元。(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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