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2 09:31:06
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和送的礼物一般不能要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当女方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且数额较大时,男方可以报警。赠与合同可撤销,但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法律分析;结论:一般不能要回。解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礼物和钱的行为,一般不予认定为诈骗罪;贵重物品也要看赠与目的,是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小钱小礼物,一般不会支持返还;但是数额较大且女方是有预谋骗取男方财产的,男方可以向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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