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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0 06:56:32
不是的,800元是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计税依据数额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需要按照计税依据全额征税。也就是说,如果这种税种没有超过800元起征点,是不用征税的。但是超过800元起征点后,超过部分需要与800元合并(全额)计算征税。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税率为20%。那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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