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09 22:27:40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批准为使用外国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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