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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0 06:01:51
基本案情:A公司是2001年4月11日登记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外经贸局批准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是中国B公司和韩国C公司。2007年,C公司将其在A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韩国E公司。同年9月13日,市...基本案情:A公司是2001年4月11日登记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经外经贸局批准的合作合同和公司章程记载的股东是中国B公司和韩国C公司。2007年,C公司将其在A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韩国E公司。同年9月13日,市为A公司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股东变更。2008年2月,韩国人郑某以其是A公司实际投资人、市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未严格审查、程序违法等事由向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A公司做出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时,四名董事不在中国境内,该决议属于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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