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0 06:39:53
一、对执行裁定不服的救济途径。1.针对执行措施裁定,以行政复议形式纠正。2.对执行程序的裁定,小编认为作出这种裁定是单方面行为,不涉及裁定的相对人。如发现确有错误,迳行修正即可。3.对涉及实体的裁定,可建立类似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执行监督程序。二、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三、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程序有。1.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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