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0 10:04:11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分析;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行为人因此获得的财产应当归还;如果无法归还或者不需要归还,应当进行相应的折价补偿。若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对方因该行为所遭受的损失,而各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支付财产中介合同无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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