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16:53:18
本文讲述了收养关系解除后的人身关系变更和财产关系变更。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除,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同时,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在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法律分析;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消除。2、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3、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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