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16:57:41
丈夫在法庭上当庭承认,可作为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录音、视频等资料证明丈夫承认,经查证属实,也可作为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分析;如果丈夫在法庭上当庭承认,属于当事人陈述,可以算作证据。若有录音、视频等资料证明丈夫承认,经查证属实,可以算作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拓展延伸;丈夫行为对婚姻财产分割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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