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3:19: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法定情形,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成立盗窃罪。《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如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根据案件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三十五、;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