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2:49:30
合同债权有以下职能:一是请求履行的权利,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二是接受履行的义务,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三是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可以请求国家机关保护。三是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一、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的影响有哪些。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的影响如下:1、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行使代位权所支付的必要费用。2、债权人有权直接从债务人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接受债务人履行的债务。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是基于确认其代位权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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