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3:00:47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抵押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被担保人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房屋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其他需约定事项,如由抵押权人代管房产证等。2、抵押人只能对其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设立房屋抵押、所有权、使用权有争议的房屋及依法被扣押、查封、监管的房屋不能作抵押。3、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作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4、要考虑拟抵押的房屋是否有重复抵押的情形,如有重复抵押只能在已抵押后剩余的价值范围内决定是否接受抵押。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