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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2:37:55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在失业前已缴纳1年失业保险费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工作;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工作要求的人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法律依据: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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