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2:39:28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沪场高渡薨盗胳醛供互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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