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3:03:55
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屋是不能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担保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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