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6:40:21
法律分析:(1)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下列情况。姓名、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或者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时间。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及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收到人民起诉书副本的日期;附带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收到民事诉状的日期。(2)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3)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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