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00:01:59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 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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