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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14:46:39
租赁合同的主旨是关于起止时间的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签字即生效,未明确期限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内容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法律分析;租赁合同起止时间是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租赁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合同没有写明何时生效的,则签字完毕即生效。如果也没有写明期限的可视作不定期租赁。《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拓展延伸;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应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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