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1 17:05:54
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应通过复查程序解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复查由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其结论为最终结果。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此类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劳动鉴定委员会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伤残等级鉴定属于技术性和事业性工作。工伤职工可申请重新鉴定,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分析;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