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4 01:38:08
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经济纠纷起诉费用怎么收取。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交纳的一定费用。因案件情况不同,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和办法也有所不同。经济纠纷诉讼费用一般按照下面的标准执行。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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