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4 01:59:48
法律分析:18岁成年享有的权利和义务:1、年满18岁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3、有宗教信仰自由;4、有对国家任何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5、有劳动和休息的权利;6、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7、有受教育的权利;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