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4 03:18:03
押金能否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其与定金的不同主要表现在: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法,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法,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法。3、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4、约定限额法律规章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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