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4 00:39:11
律师分析。一般情况下原告就被告原则,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确定,正常情况下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地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特殊情况下不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而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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