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7 10:29:33
一般纳税人合理避税12种方法如下:(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八)以物换物。(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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