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7 06:23:07
法律分析。1.提交申请: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申报期间内可提交申请,一个申报期间内只可提交一辆京牌小客车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后,才可继续申报其他车辆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2.填报申请:需填写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车辆登记所有人信息、接收方身份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由申请人(转出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3.确认意愿:所有填报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转出方和接收方均通过后,才可提交申请。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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