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7 20:40:22
被执行人只有一处房产的一般不能执行,保全在先不必然具有优先执行权,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权的,其他债权人有权申请参与执行分配。可以根据债务比例进行分配的。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采取平等主义。可以分为如下情形。(1)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可见,如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当事人通过申请被执行人破产进行分配。如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各债权人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而不按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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