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7 14:59:23
我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一、合同中哪些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