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17 16:11:16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登记内容不包括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自行处理医疗废物的要求。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2、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3、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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