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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5 16:04:23
案情。发生在芜湖县的董*春、徐四宝案,经该县提起公诉,当地日前以代试罪,一审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拘役1个月和2个月,均宣告缓刑2个月,并均处罚金5000元。芜湖县指控称,董*春因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即科目一考试)。在自己参加考试未通过的情况下,董*春找到好友徐四宝商议,想请徐四宝代替其考试,徐四宝表示同意。1月28日下午,董*春电话告知徐四宝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并让徐四宝来自己家中取走身份证。第二天上午9时许,徐四宝来到芜湖县车管所,以董*春的身份信息参加考试。在考试前查验身份证时,徐四宝被监考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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