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6 19:50:55
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在法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妻子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排除在强奸之外,可以以其他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论处。在存在婚姻关系的状态下,要构成强奸,要具备以下条件。(1)长期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对妻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有伤情证明和证人证言的。(2)出于报复、图财等目的,帮助他人强奸妻子的。(3)虽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同居,女方提出离婚后强制发生性行为的。(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长期分居,有分居协议或证人证言的。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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