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6 04:47:47
(一)平等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在法律上,合同当事人是平等主体,没有高低、主从之分,不存在命令者与被命令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这意味着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2、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所谓“对等”,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就应承担义务,而且,彼此的权利、义务是相应的。这要求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3、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二)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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