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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6 22:06:54
非法同居解除时,收入和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可分割的按份额分割,不可分割的按需求归一方所有,分得的一方应折价补偿另一方。解除非法同居时,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应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受理。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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