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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2 03:25:49
刑法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因持有人将财物丢失于公共活动空间,任何第三人发现后都有权拾得。一、遗失物品是否丧失所有权。一般而言,捡到遗失物后,并不能直接获得该物的所有权,仍需归还失主,但是满足一定条件后,仍有可能获得该物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一十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即拾得人不取得所有权。基于拾得人享有遗失物所有权的合理性分析,捡拾人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并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获得遗失物的所有权。1.必须是无人认领的遗失物。2.须为动产;基于物的性质来讲,在现实中,应该也只有动产才能被拾得,不动产有地上附着性,被丢失的概率几乎为零。3.拾得人主观状态为无权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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