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1 15:33:36
入伙时明明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还是有债权人找到新的合伙人,要求承担入伙前企业的负债,那可以拒绝承担这笔债务吗?新入伙的合伙人要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上约定了不承担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新入伙的合伙人要对债权人承担合伙债务。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入伙人之所以要对其入伙前产生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方面是由合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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