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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4:08:28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要求的,公司名称头部或尾部以及中空白处都可以。加盖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证明你公司对该复印件上信息和用途的承认,如果有加盖工商局红色印章,等同原件效力。最好的防范措施就是,在复印件上盖上“该文件仅作存档用”,一般就没多少危险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如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则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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