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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4:03:49
律师解答。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理。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理。【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条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但事实清楚,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且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的行政案件,机关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理。第四十一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理:(一)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二)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三)可能作出十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四)其他不宜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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