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4:06:47
一、单位的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各级及其职能部门的职责。1、报告职责;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事故举报,应当立即向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接到报告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向本级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县级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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