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4:32:40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个人想要去办理存单质押,必须具备一定的申请条件以及准备相应的材料。一、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3、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4、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并且符合我行的相关规定,能够提供贷款用途的证明文件。5、必须持有本人名下信用社开具的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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