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3:12:13
法律分析。第一类:竞争较为激烈的行业和商业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第二类:自然垄断类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运网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第三类:金融类国有企业:属于开发性、性的,应主要选取体现服务国家战略和风险控制的指标,兼顾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属于商业性的应主要选取反映经济效益、资产质量和偿付能力的指标。第四类:文化类国有企业:应同时选取反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劳动生产率指标一般以人均增加值、人均利润为主,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选取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作量等指标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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