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3-29 10:24:25
不符合再生一个的条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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